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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中秋、国庆两节期间纠“四风”树新风的工作通知
发布时间: 2023-09-27    阅读次数: 

各单位:

2023年中秋、国庆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,坚守节点上下联动纠治“四风”问题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,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请做好如下工作:

一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

1.结合工作实际和本单位特点,推动本单位在中秋、国庆期间落实纠“四风”树新风工作要求

2.切实落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“一把手”要严于律己、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,抓紧抓实节点纠治“四风”工作,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

3.面向党员干部、教师开展警示教育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、北京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精神(“清风北林”公众号已转载),坚决落实有关要求。

二、从严防范节日“四风”问题

1.坚决杜绝违规公款吃喝,杜绝私人会所、单位食堂、内部接待宾馆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。

2.严禁以“谢师宴”为名,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和赠送的礼品、礼金和消费卡。严格防范利用快递、电子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隐形变异问题。

3.坚决纠治公车私用,严防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。

4.密切关注涉校舆情,及时上报处置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“四风”问题。

三、严防严治享乐奢靡问题

倡导绿色消费、理性消费,引导干部教师坚决抵制过度包装和奢靡之风,不选购“天价”月饼、蟹卡蟹券,不攀比、不浪费,守好廉洁关,坚决纠治渲染奢靡氛围等不良现象。

四、大力弘扬新风正气

1.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,大力倡导崇廉拒腐、尚俭戒奢、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,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,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、师德师风。

2.加强教育引导,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展现本单位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、节日风气持续向善向好的新变化,营造清廉过节的浓厚氛围。

 

如在工作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四风”问题线索,请及时报送纪委办公室。

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:62336014,62338237

举报邮箱:jiwei302@bjfu.edu.cn




中共北京林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23年9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