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,规范公务接待用餐标准,根据中央、教育部、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,经研究决定,我校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(含酒水、饮料)不得超过130元/人/次。
各单位要严格执行《北京林业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,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用餐,严禁超标接待、铺张浪费,厉行勤俭节约。
特此通知。
北京林业大学党政办公室
2018年5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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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,规范公务接待用餐标准,根据中央、教育部、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,经研究决定,我校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(含酒水、饮料)不得超过130元/人/次。
各单位要严格执行《北京林业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,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用餐,严禁超标接待、铺张浪费,厉行勤俭节约。
特此通知。
北京林业大学党政办公室
2018年5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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